摘要: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6月16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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