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简称《鼓励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改委称,修订出台新版《鼓励目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简称“中西部目录”)两部分,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外资鼓励类项目享受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实行免征关税政策;
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新版《鼓励目录》中,以下高性能陶瓷粉体原料生产在列:
碳化硅(SiC)超细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
氮化硅(Si3N4)超细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
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纯度>99.9%,平均粒径<0.5μm)
低温烧结氧化锆(ZrO2)粉体(烧结温度<1350℃)
高纯氮化铝(AlN)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
金红石型TiO2粉体(纯度>98.5%)
白炭黑(粒径<100nm)
钛酸钡(纯度>99%,粒径<1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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